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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9 06:59:48 | 七七网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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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和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报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又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

  二、为保障上半年已报考考生参加10月考试的机会,确保年度内各专业考试课程全覆盖,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和23日的考试时间不变,同时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理论课程在10月份4天考试期间全部安排考试。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

  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

  

2021年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实际情况,决定从2021年下半年起调整我省自学考试现开考专业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类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类型

  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开考专业全部调整为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内专业,开考专业名称和代码按《专业清单》调整。2021年下半年未毕业的考生和新生统一按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报名报考,所有未毕业的考生按照新专业名称和代码办理毕业。

  我省现开考专业的专业类型调整为专科和专升本两类,专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科”,本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升本”。

  我省现开考专业与《专业清单》内专业的对照关系详见“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

  二、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调整待定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设置本次暂不调整,待教育部新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印发后,我省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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