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4 21:16:09 | 七七网
就做好2021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按照全国考办的规定,考生需考完所申请毕业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包括实践考核)并且合格才能申请毕业。
二、申请毕业的考生要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中的有关内容,申请本科毕业的,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网上打印的专科毕业证备案登记表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而且要在毕业生名册上注明考生的专科毕业学校。
三、按不同专业分页填写毕业生登记名册(一式两份),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
四、转考的考生要有省级自考办开具的转考证明;有免考课程的考生要有经省考办批准的免考审批表。
五、考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如有误需要更正的,必须附上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毕业生登记名册》及毕业生申报材料于2021年6月15日前上报省自考办,逾期不予受理申报。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考期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报名选课工作即将开始。广大社会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参加平台上线课程的网络学习,并享受相应的过程性考核政策,即参加网络学习的课程总成绩=笔试考试成绩×70%+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30%。
相关安排如下:
事项 |
时间 |
报名选课开始 |
2022年12月6日12:00 |
报名选课截止 |
2023年3月5日24:00 |
综合测验线上考试 |
2023年4月19日至23日 |
注意事项:
1.登录“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方式
①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平台网址www.etctj.com,直接访问平台页面。
②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自学考试”频道,在弹出页面的左侧栏目中点击“网络助学平台”,跳转至平台页面。
倡导广大社会考生采用以上两种登录方式,确保进入正规合法的平台网站参加网络学习及过程性考核。
2.参加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考生,不能参加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在报名选课系统关闭后,市自考办将对平台报名数据进行核查。若考生误报,平台会清除考生报名及学习相关数据,并联系考生退费。
3.社会考生须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后,方能参加面向社会的网络助学课程学习。不能按规定向网络助学平台提供正确报名报考信息的考生,将不能享受过程性考核政策。
4.社会考生须确保在“天津自考网络助学平台”进行网络课程学习所用的准考证号、所选网络课程的课程代码与其在“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报名报考的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则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无法与笔试考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该门课程只计笔试考试成绩。
5.网络助学过程性考核成绩仅在本考期有效。
6.如有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电话:400813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