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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06 04:19:24 | 七七网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一、转出办理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一)办理时间

  1.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9:00—5日17:00。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转考申请功能关闭。

  2.现场确认时间:3月2日—5日。

  (二)办理流程

  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点击全部考试项目,选择“2023年上半年省际转考”,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转考申请。

  2.在规定时间内向准考证所属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3.对完成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转出考籍档案。

  4.考生根据转入省的具体规定在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

  二、转入办理

  (一)办理时间

  1.2023年上半年外省转入的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信息公布时间:3月20日。

  2.现场确认时间:3月21日—23日。

  (二)办理流程

  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查询转入信息。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准考证所属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籍电子档案将退回原转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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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以及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了《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和报考,我省将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又分为开考和停考两类专业,每类专业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

  二、为维护和保障停考专业考生的合法权益,为其创造更多考试机会,我省对停考过渡期内的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5个专业最大限度地增加了课程考试安排数量。请有关考生注意以上专业的停办毕业时间,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

  附件: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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