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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5 10:37:02 | 七七网

江苏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通告

  一、转出办理

  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转出手续。

  (一)办理时间

  1.网上申请时间:3月1日9:00—5日17:00。其中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转考申请功能关闭。

  2.现场确认时间:3月2日—5日。

  (二)办理流程

  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点击全部考试项目,选择“2023年上半年省际转考”,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提交转考申请。

  2.在规定时间内向准考证所属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3.对完成确认手续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转出考籍档案。

  4.考生根据转入省的具体规定在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

  二、转入办理

  (一)办理时间

  1.2023年上半年外省转入的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信息公布时间:3月20日。

  2.现场确认时间:3月21日—23日。

  (二)办理流程

  1.考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sdata.jseea.cn)查询转入信息。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准考证所属设区市自考办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籍电子档案将退回原转出地。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16-17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一)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

  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21年7月5日8:30-7月7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注册审核通过-2021年7月9日16:30

  报考护理学专科、本科及公安管理本科,有特殊报考条件限制(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

  (二)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

  1.至本次报名时注册已满5年、但未重新上传近期拍摄的照片的续考生,须登陆系统上传近期拍摄的证件照片,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课程考试报考。

  网上上传照片时间:2021年7月5日8:30-7月7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照片审核通过-2021年7月9日16:30

  2.其他续考生,直接登陆系统报考课程。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21年7月5日8:30-7月9日16:30

  二、流程

  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见《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

  三、相关提醒

  1.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注册时,“手机”一栏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惯常使用、能申请“浙江健康码”的手机号,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报考时,(1)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手机”一栏为“空”或不是惯常使用或无法申请“浙江健康码”的,须自行补填或修改手机号;(2)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身份证号”一栏与实际身份证号不符,按《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中的流程进行申请更正。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均需在考前14天完成“浙江健康码”的申领。

  2.照片采用2吋证件照格式,具体要求详见报名指南。

  3.实践环节考核报名费为10元/生·次(浙价费〔2006〕137号);理论课程报名考务费每人每课次50元(浙价费〔2018〕32号)。

  4.网上报名考试费用通过中国银联卡或支付宝支付。

  附件:

  1.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

  2.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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