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09 09:38:33 | 七七网
2023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4月15-16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一)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
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23年1月9日8:30-1月11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注册审核通过至2023年1月13日16:30前完成考试报考
(二)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
1.续考生注册已满5年、但未重新上传近期拍摄的照片,须登陆系统上传近期拍摄的证件照片,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课程考试报考
网上上传照片时间:2023年1月9日8:30-1月11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照片审核通过至2023年1月13日16:30前完成报考
2.其他续考生,直接登陆系统报考课程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23年1月9日8:30-1月13日16:30前完成报考
二、流程
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进行报名
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见《2023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首考生报名指南》、《2023年4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续考生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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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提醒
1.报考护理学专科、本科及公安管理本科,有特殊报考条件限制(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
其他部分停考专业或已变更主考院校专业的报考条件请关注我们
1.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775号)文件精神,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2.依据海南省考试局《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费减免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本次考试可申请减免考试费。
(1)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考生、相对稳定脱贫户家庭考生;
(2)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考生;
(3)孤儿、孤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5)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考生;
(6)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7)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考生。
符合上述减免考试费的考生,在报考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后,不需要进行“网上支付费用”,应在报考截止时间(3月10日17:30)前向报名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减免考试费申请表》(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须对减免考试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减免考试费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