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06 22:52:23 | 七七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应考者按开考专业及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课程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者,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附署专业主考学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可到专业主考学校的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办理学士学位申请。
一、报考条件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者,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限制性报考条件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二、时间安排
网上公布2022年10月考试成绩时间:2022年11月28日中午12:00开始。
申请核查成绩时间:2022年11月28日中午12:00开始至29日中午12:00结束,12月2日中午12:00公布查分结果。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中午12:00开始至12日17:00结束。
三、报考办法
考生报考(含首次报考的新生)均采用网上报考方式,考生须用电脑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行报名报考。考生需根据开考专业的要求,选择个人报考或集体报考。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合作开考专业”的考生须由个人直接网上报考。
2.报考“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委托部门注册,由委托部门组织集体报考。
3.因天铁集团已剥离教育职能,经研究决定撤销天铁自考考区,原属天铁考区的考生可使用原准考证号在天津市内河东考区继续参加考试。
4.所有考生必须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以便考试期间出现紧急情况可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若考生未填报准确信息,所致后果将由考生个人负责。
①首次报考新生须由本人在“考生服务平台”—“新生注册”中填报考生本人准确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获取新生准考证号。
②已报考考生须重新核对“考生服务平台”—“个人档案”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若信息有误请通过“改证申请”及时修改。
1.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775号)文件精神,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2.依据海南省考试局《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费减免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本次考试可申请减免考试费。
(1)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考生、相对稳定脱贫户家庭考生;
(2)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考生;
(3)孤儿、孤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5)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考生;
(6)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7)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考生。
符合上述减免考试费的考生,在报考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后,不需要进行“网上支付费用”,应在报考截止时间(3月10日17:30)前向报名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减免考试费申请表》(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须对减免考试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减免考试费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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