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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2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和财务管理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7 10:38:05 | 七七网

关于调整2022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财务管理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根据学校申请,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财务管理专业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3年起,华侨大学不再担任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本科,专业代码:030302)专业的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调整为由集美大学担任主考学校;集美大学不再担任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专业代码:120204)专业的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调整为由福建师范大学担任主考学校。

  二、从2023年起,华侨大学不再安排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由集美大学安排相应的实践环节考核;集美大学不再安排财务管理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由福建师范大学安排相应的实践环节考核。

  三、上述专业原主考学校已在籍考生的全部课程成绩(含实践课程成绩),均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已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成绩)的考生,由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署印颁发毕业证书。请各主考学校及时将相关事项通知考生。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和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报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又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

  二、为保障上半年已报考考生参加10月考试的机会,确保年度内各专业考试课程全覆盖,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和23日的考试时间不变,同时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理论课程在10月份4天考试期间全部安排考试。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

  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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