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0 16:29:18 | 七七网
2018年5月高等教育自考免考办理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网上申请登记的时间分别为5月11日00:00-20日24:00;现场申请登记的时间为5月中旬、11月中旬,具体日期及提交材料的时间见各市公告(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含义乌),衢州,舟山,台州,丽水)。考生只有在由于身份信息错误等原因无法进行网上申请登记时,才能采取现场申请登记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2.《浙江省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规定》:“要求免考的自考生须取得所学专业8门课程(含单独设置的实践课程)合格后方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考手续”。考生主修专业如有课程是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的非学历证来认定学分的,考生在提交材料时须提交相应的课程合格证书或证明。
3.考生对登记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伪造等情况,不予受理。
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手续,省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遵循以下程序:七七网
一、在籍考生离开本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考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生考籍所在报名的招考办现场申请确认。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进行现场申请,并在招考办出具的《xx省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二、省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按照相关规定,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
三、转入地省级考办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四、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五、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本省考试院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