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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名系列解读2:高考报名要具备哪些条件 全省普通高考考务工作培训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04-15 18:19:24 | 七七网

2018高考报名系列解读2:高考报名要具备哪些条件?哪些人员不能报名?

高考报名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有本省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且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具有一年以上(截至2017年9月)学习经历的可申请报名。

(三)在江西省定居并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的外国侨民,可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报名。

(四)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在本省招收的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可以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或全国统一高考,但二者不能兼报;往届毕业生及一年制中职生(属于高中往届毕业生)则只能报考全国统一高考。

中职学校跨省招收的学生不得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

(五)中职学校、民办中学跨省招收具有中职(高中)三年学籍的学生符合第(一)条所列条件的可申请报名。


哪些人员不能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籍生(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由外省迁入江西省的集体户口截止2017年9月未满两年的人员(具有江西省高中或中职三年学籍的除外)。

全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务工作培训会议召开

为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考考务工作培训会精神,全面部署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务工作。加强对我省市、县(区)招考机构和考点考务人员的考试业务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5月3日,省教育厅在南昌召开全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务工作培训会议。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长杜志刚、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刘雪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杜志刚同志用典型的案例、缜密的逻辑、精炼的表述,为全体参会人员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杜志刚同志要求招生考试战线的广大干部,一要守住底线不碰红线,二要坚守法纪自重自爱。

会上,刘雪平同志简要回顾了2017年我省高考工作,分析了今年高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并就全力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刘雪平指出,高考考试规模大、工作环节多,各地务必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的统一部署,重点抓安全、抓落实、抓细节,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继续按照“抓早、抓严、抓实、抓细”的总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重点做好“十个强化”:一要强化组织领导;二要强化资格核查;三要强化考试保密安全;四是强化考务培训;五是强化条件保障;六要强化考场监管;七要强化应急处置;八要强化信息安全;九要强化宣传服务;十要强化狠抓落实。

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负责同志就2018年考务工作要点、重要环节、实施细则等进行了业务培训;信息处、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同志分别就高考信息报送、网上有害信息监控和考风考纪教育及违规行为处理等内容进行了专项培训;培训会还首次对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考务工作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主任、分管副主任、普招专干,各县(市、区)招考办主任,各考点主要负责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处室工作同志共390余人参加了会议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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