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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专升本)等4个专业的通知 重要通知: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类专业口语、口译实践课程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8 20:33:38 | 七七网

2022年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管理(专升本)等4个专业的通知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涉及我省教育管理(专升本)、新闻学(专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4个专业予以停考。

  上述停考的专业,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新考生报名,2023年安排一个周期考试作为过渡,之后的遗留问题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陕考办〔2010〕11号)处理。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请及时通知考生,并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重要通知:2021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类专业口语、口译实践课程考试通知

  2021年上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类专业口语、口译实践课程考试时间定于4月15日-16日进行。考核方式采用计算机远程在线“人机对话”形式。

  考生要按时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考生必须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对考试试题内容严格保密,切实做到不拍照、不抄袭、不传播试题,否则按试题泄密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2.考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系统流程要求进行操作,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参与替考、不参与舞弊等违纪活动。

  3.考试系统会实时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进行身份比对,如发现身份不一致现象,将视为考生出现违纪行为,市自考办将依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本次考试成绩将与2021年4月份自学考试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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