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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考生应考须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疆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07 09:22:43 | 七七网

北京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考生应考须知

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北京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以下考试事项,遵守相关要求。

1.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前往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未在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的,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须将43日(含)以后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于4717时前提供给报名单位。核酸检测结果可通过手机“北京健康宝”小程序进行查询。

2.2021469:00起,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打印准考证。

3.考试当日,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手机“北京健康宝”绿码,佩戴口罩,经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考生在考试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和考试过程中不戴口罩)。

5.考试期间,考点校采取全封闭管理,禁止考生家长及车辆进入校园。考生中途不得离开考点,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6.隐瞒或谎报本人健康状况,不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拒不配合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或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北京教育考试院

北京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核酸检测采样点情况一览表
序号取样检测点地址采样场所采样日期采样时间段联系电话
1东城区东城区和平里中街37号 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室内4月5日9:00-11:00赵女士
13811255290
2西城区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86号 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室内4月5日13:30-15:30赵女士
13811255290
3朝阳区朝阳区将台路2号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将台路校区室内4月7日9:00-11:30李女士
13701110521
4丰台区丰台区望园西里4号 丰台招生考试中心室内4月8日9:00-10:00赵先生
15011579926
5石景山区石景山区模式口大街16号 北京市第九中学北门室外4月7日10:00-11:00张女士13810274345
6海淀区海淀区农大南路与正白旗路交汇口向南300米
上地地区核酸采样点
室外4月5日-7日9:00-12:00
13:00-17:00
赵女士
18800129123
7门头沟区门头沟区永定镇何各庄西街5号院
北京市第八中学永定实验学校
室内4月7日16:00-17:00张女士13810274345
8燕 山房山区燕山工体街68号
北京师范大学燕化附属中学(向阳校区)
室内4月7日13:00-15:00赵先生
15011579926
9房山区房山区教师进修学校(新址)室内4月7日10:00-12:00赵先生
15011579926
10通州区通州区葛布店北里9号 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室内4月7日9:00-10:30刘先生13691289068
11顺义区顺义区集汇大街 北京市顺义区第九中学室外4月7日14:00-16:00曹先生18910622209
12昌平区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7号院1号楼室外4月7日9:00-12:00杨女士
13051936140
13大兴区大兴区兴丰北大街三段五号 大兴区教育考试中心室内4月7日14:00-15:00刘先生13691289068
14怀柔区怀柔区雁栖大街37号正东方向170米
北京市学生军训基地
室外4月7日10:00-11:30王先生15801052202
15平谷区平谷区建设西街1号 北京开放大学平谷分校南楼303室内4月7日9:30-11:00曹先生18910622209
16密云区密云区密云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路东端
密云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室外4月7日8:00-9:00王先生15801052202
17延庆区延庆区庆园街80号 延庆考试中心室内4月7日10:00-11:30李女士
1371788469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疆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09〕84号)精神及有关规定,为发展新疆民航事业,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计划在新疆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飞计划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5名(理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60名(文科5名,理科55名),最终以教育部公布计划数为准,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目标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员。

三、招飞地区

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奎屯、克拉玛依、博乐、伊宁、塔城、阿勒泰、库尔勒、阿克苏、哈密等地为主要招生点,全疆其他地区有志于民航事业的考生均可报名。

四、招飞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飞对象:参加2020年自治区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2000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外语语种限英语

(二)政治条件: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三)身体条件:身高不应低于168厘米;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M)平方);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1(C字表),单眼裸眼视力低于0.7(C字表)需戴眼镜矫正到1.0(C字表),其它符合民用航空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报考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详见附件1。

(四)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需求。

(五)文化条件: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省高考总分60%及以上(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英语单科成绩90分及以上,控制线上考生按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招飞流程

民航招飞包括宣传动员、报名推荐、面试、体检鉴定(含心理学测试)、民用航空背景调查、高考录取等环节。

(一)宣传动员:2019年10月14-18日

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协同院校将招飞简章、海报发到各相关学校教务处,由学校进行前期宣传。七七网

(二)报名推荐:2019年10月16日-12月19日

考生按照自愿原则,对照《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进行自我检测,认为基本符合条件,先在所在中学报名并填写《报考南航飞行学员学生名册》,由所在学校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审核登记。

(三)初检面试:2019年10月21日-12月31日

1.由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协同院校派出面试组,征得各地州招办同意,在相关城市设置初检点。其中:

10月21日-10月29日,乌鲁木齐相关学校;

10月30日-12月19日,各地州学校;

12月31日,最后一次集中面试(主要针对所在学校没有设面试点或错过面试的同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

2.考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持《报考南航飞行学员学生名册》到面试点参加面试。面试组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心理、学习成绩、身体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合格者作为预选对象,发放报名表参加招飞体检鉴定。

3.面试合格考生须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招飞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按《考生手册》要求进行信息查询、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以及参加招飞体检鉴定、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招飞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考生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依据。

(四)体检鉴定(含心理学测试):2019年11月-2020年1月视情分批组织

1.招飞体检鉴定由具有招飞体检鉴定资格的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负责,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7013-2017)执行。

2.面试合格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按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招飞办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

3.体检鉴定(含心理学测试)合格的学生在招飞系统中确认有效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背景调查申请。

(五)背景调查:2020年2月17日-5月8日

背景调查由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协同院校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关于印发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的通知》(民航发〔2014〕3号)执行。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2020年6月底-7月初

1.考生根据《新疆招生与考试》找到对应的院校代码和专业,在提前批志愿中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或“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考生所报院校不在招飞系统“有效招飞志愿”范围内的,将视为无效志愿,招飞院校不予录取。

2.对达到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招飞系统“有效招飞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六、工作要求

请各地州招生办公室协助做好民航招飞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招飞工作的宣传、组织、协调等工作;各普通中学指定专人承办招飞事宜,严格按照招飞条件和自荐标准对报名学生的身体、思想、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和本人及家长的报考态度等逐项分析,确定推荐名单,切实把好招飞第一道关口,凡不符合招飞条件的考生不得报名参检。

南航股份新疆分公司协同院校将加强对招飞各环节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招飞工作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同时按照“阳光招生”的要求,规范管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将按《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附件:1.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2.南航2020年新疆地区招飞面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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