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5 22:32:36 | 七七网
辽宁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1日9时开始。报名网站为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
二、报名时间
1.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理论课报名,老考生网上注册时间为3月1日至3月5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5日;新生网上注册时间为3月6日至3月10日,理论课报名时间为3月6日至3月10日,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3月12日。
2.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课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0日,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3月12日。
三、注意事项
1.新考生网上身份认证通过后即获取报名资格,便可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报考缴费。如果考生无法完成网上身份认证可联系报考所在考区招考办进行人工审核。
2.老考生如果报考时提示考生的自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请先与报考所在考区招考办电话联系(见附件),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招考办电子邮箱申请更正。
附件:各市(区)招考办联系方式(点击链接查看)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以及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了《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和报考,我省将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又分为开考和停考两类专业,每类专业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
二、为维护和保障停考专业考生的合法权益,为其创造更多考试机会,我省对停考过渡期内的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5个专业最大限度地增加了课程考试安排数量。请有关考生注意以上专业的停办毕业时间,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
附件: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