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5 01:07:39 | 七七网
为使广大考生更好的了解和参加我省2021年10月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1年10月自学考试全国统考时间:10月16日-17日;
科目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开考专业及课程
我省自2021年10月起,开考专业启用新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开考专业及课程详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
应黑龙江省健康产业协会要求,经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省招考委批准,从2021年下半年起合作开考健康服务与管理(专升本)和健康管理(专科)两个专业,主考学校为佳木斯大学。由黑龙江省健康产业协会统一采集考试报名信息和上网注册。
三、考区设置
全省本次自学考试共13个考区,即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绥化市、双鸭山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
四、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注册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9月6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18:00。市(地)、主考院校审核时间8月26日8:00至9月8日11:00。
(二)在籍考生网上报考课程时间:2021年7月30日-9月12日(凡新生注册报名获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即为在籍考生)。
(三)实践环节报名及考试
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发布的《黑龙江省2021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考生有实践环节报名及考试等相关咨询,可直接与相关主考学校成教院自考办联系。
五、报名方式及报考条件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实行新生网上报名。首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网上报名注册,然后可选择课程进行报考、网上缴费。专科、专升本专业考生报名工作由各市(地)招考院负责受理,本科二学历考生(普通本科高校在籍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报名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受理,各市(地)招考院统一安排考点考场、统一考务管理。
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获取准考证号后即可进行网上课程报考。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报考:①持有国家承认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且已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注册。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考试且有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③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读学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或报到入学)。
(一)新生报名
登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zxks.hljea.org.cn/kszzfw/xks/login),在系统登陆界面点击“考生身份验证、注册”,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提交注册申请,经与公安部户籍信息比对无误即为注册成功。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流程重新注册获得新的准考证号,取得合格成绩后可办理合档。
1.专科、专升本专业报名考生
注册成功后登陆系统点击“自考新生报名入口”,完善报名信息:选择市、区(县)及报考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填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上传电子版证件照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保存后需再次核对报名信息表,确认无误提交后等待市(地)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分配准考证号。考生应密切关注系统审核进度,如审核不通过应及时按系统提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准考证号,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登陆网上报考系统(https://zxks.hljea.org.cn/hljzkcmrc/index.aspx)选择课程报考。新生报名注册市(地)、县(市、区)联系电话:https://zxks.hljea.org.cn/lzk/UploadFile/zkxsbmzcdd.html。
2.本科二学历报名考生(普通本科高校在籍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教育)
我省自考本科二学历教育只招收在本科二学历主考学校登记备案的集体助学考生,考生在报名前须与主考学校联系确认报名注册时应填报的市区代码。本科二学历主考学校联系方式:https://zxks.hljea.org.cn/kszzfw/exlzkyxlxfs.html。
注册成功后登陆系统点击“二学历新生报名入口”,完善报名信息:选择二学历主考学校、主考学校通知选择的对应市区代码及报考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填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上传电子版证件照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保存后需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提交后等待主考学校工作人员审核、分配准考证号。考生应密切关注系统审核进度,如审核不通过应及时按系统中提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准考证号,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登陆网上报考系统(https://zxks.hljea.org.cn/hljzkcmrc/index.aspx)选择课程报考。
为维护考生权益,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我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本次考试的退费。现将有关退费申请须知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的退费申请。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等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1.申请时间
11月4日9:00-11月14日17:00,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考生自愿放弃申请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方式
考生须登录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k.lnzsks.com/lnzk.wb)“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考生退费申请”项目进行退费申请,并按要求确认手机号码、填写退费原因、上传申请材料。
3.申请材料
《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考生因疫情原因退费申请表》(见附件),该申请表须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填写,添加佐证材料截图(如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行程码截图(变黄变红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隔离证明、社区或学校封闭公告、发热或新冠确诊医学证明或因其它疫情原因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将身份证放置在表格规定位置后整表拍照上传。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退费申请表,并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上传材料图片须确保全部内容在照片内,照片内无任何无关内容,表内文字及身份证完整清晰,无模糊、无遮挡的情况。
2.不在退费受理范围内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退费申请不予受理。
3.退费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考试报名费将于11月18日开始10个工作日内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
附件:
《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上半年延期考试考生因疫情原因退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