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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专业代码是21,机电设备技术专业代码是26,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代码是11,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代码是14,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代码是46,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代码是29。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陕西工院”,位于陕西咸阳,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
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创办于1950年的咸阳机器制造学校改制升格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5年学院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0年1月,与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成新的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截至2020年5月,学校占地面积650亩,校外教学用地1200亩;设有13个教学部,开设64个高职专科专业;有专职教师及职工1120名,在校生总数近20000名。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特点
截至2019年4月,学院专职教师及职工1080名,建院以来教授累计95人(二级教授3人、三级教授10人)、副高职称以上43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651人,437人曾赴美、德、日、澳等国(境)外研修学习。
截至2009年底,学院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先进工作单位”等荣誉称号,2005年获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 陕西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招生 工作 有序、高效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 校招 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国标代码:12830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证 书 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 毕业 证书
第三条 办学地点:
1.西安市文景路19号(校本部)
邮编:710018
2.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自强校区)
邮编:710014
3.学院网址:
第四条 学校简介: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诊改试点首批复核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院校、全国高职院校学生发展指数百所优秀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陕西省“一流学院、 一流专业 ”建设单位、陕西省优秀示范性高职院校、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陕西省高校 毕业生 就业 工作先进集体。学校设有公路与铁道工程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轨道交通学院、交通信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基础学科部、 体育 部、培训部等11个教学单位,共开设全日制高职专业43个、成人教育专业35个。现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国家级协调创新中心1个,国家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实验实训室126个,校外实训基地183个, 大学生 创新 创业 教育中心1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为029-86405005,86405535。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阳光 高考 ”政策精神。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拟面向全国25个省份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招生如出现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 志愿 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所有招生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七章 奖、助、贷等助学措施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并积极采取勤工助学、 学费 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七七网
第十六条 奖助学金设置。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800元/生•年—3800元/生•年。吴福—振华奖学金(交通运输部设立):8000元/生•年,陕西利民公司助学金:5000元/生•年,中铁一局三公司奖学金:1000元/生•年。
第十七条 绿色通道。在 新生 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八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九条 助学贷款。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相关省市招生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