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3 12:35:54 | 七七网
llm是法学专业。llm指的是法学硕士。
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区别如下:
1、报考招生条件不同。
我国的法律研究生阶段教育包括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两种。报考法学硕士的考生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不限本科专业,但不招收同等学历的非本科生。
法律硕士属于专业硕士,报考法律硕士的从2000年起,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
对于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鼓励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这项措施大大降低了考试的竞争压力。从2009年起,法学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法律硕士。
2、考试试题不同。
法学硕士专业课试题倾向于理论化试题,以主观题为主。而法律硕士起源为英美,遵循美国法律人才培养原则,需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与推理能力,所以法律硕士是由本科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生考录,题目倾向于实务。
3、培养方式不相同:
每个法学硕士有一个导师,在读期间能得到导师的全面辅导,深入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因此,法学硕士专业划分较细,研究领域一般只有一个方向,对其他方向基本不涉及,培养方向主要是学术研究、科研教学,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高级理论型学术法律人才。
法律硕士不分专业,在入学时一般选定一个方向进行学习。实行“双导师”制,既校内导师教授法学理论,校外导师教授法律实务,法律硕士培养方式更加注重实践和应用。
主要是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法律实务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
近几年出国攻读法律专业的留学生越来越多了,尤其是去美国。不管是国内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所产生的对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法律人才的巨大需求,美国法律专业申请规划还是对于在美国作为职业回报率最高职业之一的律师行业的向往,走进美国攻读法律专业已经成为了美国留学中最具竞争力的申请方向。
去美国读法律专业如果你想往科研方向发展的话,就可以毕业直接到美国读LLM,然后读SJD,或者直接读JD。LLM(英文:Master of Law)是一个一年的美国法律速成班,相当于美国美国法律硕士的职业发展方向法律硕士学位。美国本国学生基本上以读JD(Juris Doctor)法律博士为主,可以说LLM就是专门为国际学生准备的一个一年制课程,严格的说是9个月。 凡具有法学学士或以上学位者可以申请美国的LLM。
JD学位在美国很值钱(无论从学术角度还是职业角度),LLM现在越来越不值钱。对于中国申请人来说,如果你打算一辈子留在美国,那么读JD是迟早的事,单纯的LLM不可能长期留在美国。如果你打算回国,那么千万不要读JD,LLM更实惠,更经济,而且LLM学的知识在中国绝对够用了。 七七网
而作为国际学生中的主力军中国留美学生,攻读法律专业后的职业发展,大体上有8个就业方向:
1、回中国做律师。这是大多数法律专业学生的选择。有工作经验的律师通常还是会选择回国,而没有工作经验的LLM在美国很难找到工作,所以还是会选择回国。
2、LLM在美国找工作是非常困难的,尤其是对没有任何经验、直接去读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即使在那些找到工作的人群里面,很大一部分是在国内外所有工作经验,和该所的美国分所事先有协议,在那里工作或实习一段时间。所以,如果你是一个本科生,基本上要做最坏的打算:找不到工作,可能考完Bar(美国律师资格考试)就要回来。同样,Intern也是很难很难的。
3、LLM转JD。因此很多本科生出去,在迫于无奈之下决定做更大的风险投资,就是转JD。一些学校,比如Columbia,Cornell,和University of Penn都允许成绩优秀的LLM转成JD。但一些学校,比如NYU,是不允许的。
4、新闻工作者:无数知名的记者,广播记者,电视人物的先驱者都曾就读于法学院,例如,Geraldo Rivera,福克斯新闻频道的当家主持,毕业于布鲁克林法学院;Jeff Greenfield,前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资深政治记者,曾求学于耶鲁法学院;Cynthia McFadden,美国广播公司晚间新闻和黄金时段的主持;毕业于哥伦比亚法学院;还有Star Jones,前The View、contestant on Celebrity Apprentice的主持,在休斯顿法律中心获得了她得JD学位。
5、房地产:我们所熟知的房地产大亨Sam Zell毕业于密歇根州安阿伯法学院大学毕业。你也可以从法律到房地产投资以来,因为在法学院,您将学习有关谈判和金融交易结构风险最小化,收益最大化,并尽可能高效税收的体系思维。
6、 非营利管理:Curtis Welling,范德比尔特大学法学院毕业,目前AmeriCares基金会总裁和首席执行官;另一位反诽谤联盟全国主任亚伯拉罕Foxman,毕业于纽约大学法学院。
7、企业家:Zagat调查,是由律师出身的企业家龚如心和Tim Zagat合伙创办。丹尼尔杜兰,“网络红娘”这个网上约会的创立者,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律师与企业家最为相通的一点,就是他们都需要必须先思考批判性和创造性,以解决具有挑战性的问题,用有限的资源创造价值。
8、艺术:畅销作家Scott Turow(Presumed Innocent)和John Grisham(The Firm)分别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和密西西比大学法学院,他们的法律专业背景,在他们的文学创造之路上,起到了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