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3 13:14:50 | 七七网
高考体检有可能有复检二次。高考体检什么情况要复检是很多人都在讨论的,别以为高考的体检普普通通,其中的要点还是蛮多的,如果学校通知复检一般都是血检出问题了,血检主要检查的是转氨酶。
高考体检有可能有复检二次。如果对高考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要求复检,或者体检结果转氨酶超标,招考办会要求考生复检肝功能。高考体检结果对考生的录取会产生直接影响,考生如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复检。
如果考生在复检后被查出有肝炎等传染病的话,是无法参加高考的。同时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体检站提出申请,经体检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检。
高考体检复检是很多人都有的经历,像这种情况除了自身的原因,多是因为考生对体检的结果存在疑问,像这样的如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应于接到复查结果后15日内通过当 地招生考试机构逐级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查申请,由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作出最终裁定。七七网
一般来说高考体检可以复查两次,不超过三次。在体检结束后,要认真查看每一项结果,如果体检表上哪些数值记录得不对,比如身高1米76,记成1米72了,或者哪一项判错了,那么要及时地通过学校、带队老师跟医院沟通,提出复查的申请,能当场复查的,要马上复查,不能的等医院通知时间来复查要等。
第一阶段:采血
医护人员前往各学校采血,考生请注意学校老师发布的采血时间通知。
第二阶段:其他项目体检
为做好疫情防控,每日限定体检人数,测量体温后按照分组进行体检,每组10人,由一名工作人员全程带队指引完成体检。
把目前执行的“回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提档;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提档;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档”的政策,调整和规范为“全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外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山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山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山区汉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同时符合多项照顾项目的考生,投档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
调整后的政策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执行,具体办法由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调整后,自治区教育厅还将制定配套政策,确保我区高考招生政策平稳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2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解答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有关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方案》,已通过教育部审核备案。现就有关内容解答如下:
一、本次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答: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把目前执行的“回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提档;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提档;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档”的政策,调整和规范为“全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外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山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山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山区汉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同时符合多项照顾项目的考生,投档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
二、本次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要点是什么?
答:一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的规定。二是全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录取照顾分值统一调整为10分,适用全国高校。三是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山区考生高考录取照顾分值10分不变,适用区内高校。
三、本次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答:一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规定:“保留并进一步完善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二是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规定:“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三是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四、本次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执行时间是怎么考虑的?
答:国家在出台高考重大政策时,都考虑了政策缓冲期。《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提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为此,我区这次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充分考虑了教育的周期性特征,调整政策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执行。
五、我区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广大考生入学机会均等,推进教育公平?
答:本次政策调整后,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保障考生入学机会均等,促进教育公平:一是积极争取教育部对我区高等教育的支持,扩大区内高校本科招生专项计划总量,为我区考生特别是贫困地区考生增加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二是推进“互联网+教育”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尽快缩小山川、城乡教育差距,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三是继续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在政策、资金、项目、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向山区、农村倾斜,促进教育优质均衡,确保广大学生都能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