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31 04:17:55 | 七七网
高考100天冲刺励志的语录有:1、全力冲刺,笑到最后。2、苦海有涯。而学无涯,志者战高考,惰者畏高考。3、莫找借口失败,只找理由成功。4、务实基础,厚积薄发。5、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
1. 积一时之跬步,臻千里之遥程。
2. 高三不再有,劝君珍惜之。一年之经历,终身之财富。
3. 开启高考成功之门,钥匙有三。其一:勤奋的精神;其二:科学的方法;其三:良好的心态。
4. 健康身体是基础,良好学风是条件,勤奋刻苦是前提,学习方法是关键,心理素质是保证。
5. 仰望天空时,什么都比你高,你会自卑;俯视大地时,什么都比你低,你会自负;只有放宽视野,把天空和大地尽收眼底,才能在苍穹泛土之间找到你真正的位置。无须自卑,不要自负,坚持自信。
6. 信心来自于实力,实力来自于勤奋。
7. 自信,是无尽智慧的凝聚。平淡,是成功路上的驿站。
8. 不问收获,但问耕耘!天道酬勤。
9. 悲观些看成功,乐观些看失败。轻松些看自己,宽容些看别人。理智些 看问题,纯真些看人生。 善待你的爱好,别让它们为学习让路,要让它们替学习服务。七七网
10. 高三是集体战斗与个人成就的时期。
11. 自信是成功的先决条件。
12. 有高水平的集体,才有高水平的个人。
13. 淡薄功利,轻装前进;不计付出,坚韧不拔;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14. 更快更高更强。领先就是金牌。
15. 高考是比知识比能力比心理比信心比体力的一场综合考试。
1、只要拚搏过,尽了力,高考结果无论如何,都应当无怨无悔!班主任祝愿全班同学正视成绩,选准适合自身发展的途径,走出精彩的人生!
2、愿提笔落下时,挥斥方遒于胸。
3、一切都会好的,城南的花都开了。
4、愿你今后宏图展,志向远大梦想成!
5、祝君高考顺利,一鸣惊人!
6、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7、高考了,愿才高八斗,满腹经纶的你,步入考场,谈笑自若。
8、书山高峻顽强自有通天路,学海遥深勤奋能寻探宝门。
9、几年寒窗苦读,只为一朝一夕!加油!
10、高考加油,期待奏响凯歌!
11、得心应手高考顺利,十年努力今日成功!
12、愿你提笔高考征战四方,愿你提笔谈笑清风无恙。
13、高考第一天穿红的,开门红,第二天穿绿的,一路畅通!
14、愿你合笔时,如收刀入鞘。
15、愿明日阳光正好,风也温柔。
把目前执行的“回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提档;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提档;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档”的政策,调整和规范为“全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外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山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山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山区汉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同时符合多项照顾项目的考生,投档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
调整后的政策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执行,具体办法由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调整后,自治区教育厅还将制定配套政策,确保我区高考招生政策平稳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2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解答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有关要求,我区结合实际,在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方案》,已通过教育部审核备案。现就有关内容解答如下:
一、本次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答: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把目前执行的“回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提档;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提档;山区汉族考生、山区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山区回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高考文化课总分基础上分别增加10分、20分、30分提档”的政策,调整和规范为“全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外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山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山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山区汉族考生报考区内普通高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同时符合多项照顾项目的考生,投档时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累加。”
二、本次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要点是什么?
答:一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的规定。二是全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录取照顾分值统一调整为10分,适用全国高校。三是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山区考生高考录取照顾分值10分不变,适用区内高校。
三、本次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依据是什么?
答:一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规定:“保留并进一步完善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二是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规定:“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三是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四、本次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的执行时间是怎么考虑的?
答:国家在出台高考重大政策时,都考虑了政策缓冲期。《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提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为此,我区这次调整和规范普通高考录取政策,充分考虑了教育的周期性特征,调整政策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执行。
五、我区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广大考生入学机会均等,推进教育公平?
答:本次政策调整后,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保障考生入学机会均等,促进教育公平:一是积极争取教育部对我区高等教育的支持,扩大区内高校本科招生专项计划总量,为我区考生特别是贫困地区考生增加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二是推进“互联网+教育”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尽快缩小山川、城乡教育差距,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我区教育现代化水平的提高。三是继续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在政策、资金、项目、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向山区、农村倾斜,促进教育优质均衡,确保广大学生都能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