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8 03:29:56 | 七七网
2.属于下列情况的考生,参考时须提供考前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
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
3.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和《体温自我监测表和健康情况声明书》进入考点。
4.考试当天考生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5.考前14天,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在备考过程中,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6.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7.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关注宁夏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附件: [1]附件.doc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二)考试地点
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西夏区北京西路51号)
二、考生考前准备
1、考生应于考前14天开始每天测量体温登记,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返回宁夏时间不足14天的必须提供考前3天的核酸检测报告和考前14天《宁夏2021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核酸检测报告考前由各县区考试中心认真核实,无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宁夏2021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考试当天由考点检查。
2、考生在考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务必前往当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作进一步诊断。
三、入场须知
1、考试时,考生需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宁夏2021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后方能入场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点时每人间隔要保持1米以上,不扎堆、不聚集。考生除在身份验证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管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送考、陪考家长及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考试期间要避免人员聚集,减少外出,选择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宾馆入住、选择卫生条件符合标准的餐馆就餐、选择安全便捷的交通方式往返考点,确保考试期间的住宿、饮食和交通安全。
3、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考点内不得随意走动。考生进入考场时,注意与他人保持间距,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考试结束应尽快离开考点,减少人员聚集。
4、考生在候考和考试期间要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做到勤洗手、不出入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
5、考生在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违规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附件: [1]宁夏2021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期间考生体温测试记录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