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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划定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项目与考评标准(11月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 17:42:49 | 七七网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划定广西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桂考院〔2020〕182号

各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

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考评、评卷和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各专业类别考生报考和成绩情况,现划定我区2021年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如下:

专 业

合格分数线

美术

(其中至少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180

书法类

255

音乐类

176

舞蹈类

179

播音主持类

201

广播影视编导

201

合格分数线作为专业合格分数,不分本专科,考生艺术统考成绩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即为艺术统考合格生源。艺术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经我区同意的院校所举办的相应专业校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0年12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项目与考评标准(2020年11月修订)》的通知

桂招考委办〔2020〕64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新一轮的体育高考改革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广西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项目与考评标准(2020年11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告知辖区内各中学,并加强宣传,确保考生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训练备考。

附件:1.广西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项目与考评标准(2020年11月修订)

2.《广西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项目与考评标准(2020年11月修订)》修订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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