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6 22:26:28 | 七七网
自考金融管理专业是一个涵盖金融管理领域的专业,主要学习金融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培养具备金融管理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能从事金融管理、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金融市场管理等方面的高级管理人才。
广东自考金融管理专业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管理会计、金融产品营销、金融风险管理、金融市场管理、金融机构管理、金融投资等。
广东自考金融管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企业财务部门、投资公司、金融研究机构、担保公司、咨询公司等金融机构担任金融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财务分析师、投资分析师等职位。
广东自考金融管理专业的学习要求,首先,要具备良好的金融知识和理论基础,其次,要具备良好的实践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各种金融管理软件,最后,要具备良好的分析能力,能够对金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处理。
广东省自考金融管理专业的学校有:广东金融学院、广东科技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等。
广东自考金融管理专业的报考条件:首先,报考者必须是在职或者自考生;其次,报考者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最后,报考者需要参加报考考试,并取得较高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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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山东自考对违规考生是如何处理的?很多考生对于考生违规怎么处理这件事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帮帮网为大家解答。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等有关规定,对违纪作弊考生依据情节轻重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一、是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是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10)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11)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12)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13)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14)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三、是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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