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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理论课报考的公告 自学考试成绩将于11月1日公布

发布时间:2023-05-13 14:02:12 | 七七网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理论课报考的公告

  现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及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理论课报考安排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参加10月22日、23日理论课程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5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5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2.参加10月24日、25日理论课程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6月26日-30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26日-3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25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阅《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

  二、报考办法

  1.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身份证图像信息和本人图像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像及本人图像审验通过的,考生可进行报考、缴费。

  新生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留存;新生未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删除,须在下次理论课报考期间重新注册。

  (2)未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身份证图像信息和本人图像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像及本人图像审验通过的,注册信息将被保留。

  审验未通过的,属于原个人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在报考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注册;不属于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在报考期间按照提示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注册。

  已完成一次注册的在籍考生,直接报考、缴费。

  (3)注册所选报考点,当次业务办理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修改。注册完成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和本人图像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确需修改的须在报考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报考。

  (4)考生在报考过程中设置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1年自学考试成绩将于11月1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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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网

  我区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卷工作于10月25日顺利结束,本次评卷工作组织规范、严谨,整体流程紧凑、高效。接下来将进行分数合成、复核、校验、检查及违规处理等工作,考试成绩将于11月1日公布。

  为确保网上评卷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评卷结果准确、公平、公正,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成立了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细致的工作方案。评卷前,我区召开了评卷工作会议,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对评卷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为确保评卷质量,本着对考生负责的原则,在正式评卷前,开展试评工作,制定评分细则;各评卷学科组统一思想、统一尺度、统一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了宽严适度、始终如一,避免了评阅偏宽、偏严和错评、漏评情况的发生。评卷过程中,质检人员随时跟进,随机抽检评卷情况,对评卷质量、进度进行了实时监控。

  成绩公布后,考生请及时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自学考试栏目“报名报考系统”查询成绩。若对成绩有疑义,须于11月1—3日期间登录自学考试栏目“成绩复核系统”提出复核申请,并及时查询复核结果,逾期不予受理。各主考院校在11月1—15日组织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考生要及时联系主考院校,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并随时关注官网发布的公告(预计11月22日开始,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了解下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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