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省2023年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青海省2023年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第一部分:报名报考流程图
第二部分:具体操作流程
1.注册
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右下角“注册”按钮并点击。
根据页面提示,填写注册信息,点击“确认注册”即可。
考生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时,必须正确输入本人有效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码,一个手机号只允许注册一个账号,手机号码用于注册及密码找回时发送验证码和接收重要考试信息等,请考生务必填写本人真实。
如果考生身份证号已被占用,请核对是否已注册并尝试登录,若确认非本人注册,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考区处理。
2.登录
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在考生登录模块,输入登录信息,点击“登录”即可。
按照“一人一号”的要求,已取得我省自考考籍的考生若同时有多个准考证号,请按照系统提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等证明材料前往考区进行合档操作;若考生身份证号码有误或变更,请在考生服务平台按现有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报名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并生成新的准考证号后,再前往考区进行合档操作。
合档完成后,一名考生只保留一个身份证号,同一身份证号只对应一个准考证号。
3.忘记密码
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右下角“忘记密码”按钮并点击。
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信息,点击“确认”即可。
在密码找回页面需要输入考生注册时的手机号码,获得验证码后再次输入新密码。
再次提醒考生:为确保账户安全,找回密码务必本人操作,切不可轻易将验证码泄露给其他人。
4.报名报考
(1)基本信息填报(建档)
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上方“报名报考”并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基本信息填报”。
在弹出的考生须知页面中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青海省自考考生须知》”点击“同意并继续”。
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基本信息填报,填报时请考生务必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请上传清晰、符合要求的身份证件图片,在身份证照片上传后请及时查看屏幕右上角的“实际照片预览图”,确保上传图片的完整、清晰,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修改”。
如身份证原图片过大,请拖动照片上传页面蓝色相框的四角,确保身份证图像完全置于蓝色相框内。
基本信息填完并检查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进入信息预览页面,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信息”。
保存信息后,进入照片上传页面。
请考生根据页面左侧的“照片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要求上传本人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在上传过程中尽量使人脸部居于相框中间,上下左右预留距离,同时脸部占整张图片的比例不能太大。
电子照片上传后,点击“提交验证”按钮,系统将自动进行身份信息验证。
在照片上传过程中,如三次上传不成功系统将会提示您选择继续进行上传还是到考区线下采集信息,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提交验证成功后,将进入报名填报完成页面,请考生及时查看“照片状态”“审核状态”及其他各类注意事项。
若提交验证不成功,按系统提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考区线下采集信息。
考区审核通过后,请考生在网上报考规定时间内在线完成报考信息的填报。
如考区审核未通过,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前往考区进行线下信息采集等。
(2)基本信息查看/修改
填报完成后,找到页面上方“报名报考”并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基本信息填报”。
在基本信息填报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相关信息,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报名报考,以免因错报而无法参加考试。
在填报完成页面,点击“查看/修改报考信息”按钮。
当报考信息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可点击页面右上角“修改”按钮进行修改,若已审核通过,则只能进行信息查看。
(3)报考信息填报(报考课程)
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上方“报名报考”并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报考信息填报”。
在报考信息填报页面点击“我要报考”。
在弹出的自考报考简章页面中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报考简章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并点击“下一步”。
【填写报考信息】根据页面提示,选择报考考区、专业及课程信息,“报考考区”即实际考试地点。
如考生跨专业报考时,请点击“显示全部开考课程”按钮,可选择当场次其他专业开考课程。
请注意,处于停考过渡期的专业不接收新生报考。
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报考信息预览”页面。
【报考信息预览】请考生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和报考课程相关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并提交审核”。
请注意: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考确认的方式,不需要到现场确认。
【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弹出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页面中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青海自考诚信承诺书》内容”,并点击“已阅读并提交”。
报考信息即填报完成,等待考区网上审核。
请考生及时查看“考生状态”,考生状态显示报考成功即报考结束。
在报考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报考时间截止后不可再修改,以考生报考时间内最后一次提交的报考信息为
最终确认信息。
5.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打印
在准考证打印时间内登录系统,请依次点击“打印-考场座次通知单”。
届时,自考考场座次通知单和《青海省自考考场规则》一并打印,请考生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
6.变更申请(关键信息变更)
(1)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上方“申请”并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变更申请”;
(2)在变更申请页面查看要求及注意事项,并点击“申请”按钮;
(3)根据页面提示,选择要变更的信息上传证明附件,点击“下一步”;
(4)进入变更信息预览页面,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
(5)提交变更审核后,返回变更申请页面,可查看所提交的变更记录,点击对应记录的“查看”按钮即可查看该申请记录的详情。
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仔细阅读详情中的不通过原因,完善后重新提交。
7.转入申请
(1)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上方“申请”并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转入申请”;
(2)在弹出的转入申请页面中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转入相关要求及流程”,点击“下一步”(如需打印准考证用作证明,可点击准考证打印);
(3)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写转入申请表单,点击“下一步”;
(4)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
(5)提交审核后,可在转入申请页查看审核是否通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仔细阅读不通过的原因,完善后重新提交。
8.转出申请
(1)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上方“申请”并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转出申请”;
(2)在弹出的转出申请页面中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转出申请相关要求及流程”,点击“下一步”;
(3)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写转出申请表单,点击“下一步”;
(4)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
(5)提交转出审核后,可在转出申请页查看申请信息是否通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仔细阅读不通过的原因,完善后重新提交(如需打印准考证用作证明,可点击准考证打印)。
9.免考申请
(1)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上方“申请”并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免考申请”;
(2)在免考申请页,阅读要求及注意事项后,点击“申请”;
(3)在弹出的免考申请页面中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免考相关要求及流程”,点击“下一步”;
(4)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写免考申请信息,点击“下一步”;
(5)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
(6)提交免考审核后,可在转出申请页查看申请信息是否通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仔细阅读不通过的原因,完善后重新提交(如需打印准考证用作证明,可点击准考证打印)。
10.成绩复核
(1)进入青海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找到页面上方“申请”并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成绩复核”;
(2)进入成绩复核页面,点击“申请”按钮;
(3)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复核成绩及原因,点击“下一步”;
(4)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
(5)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在成绩公布后第3个工作日(工作时间)前到报考考区领取并填写《青海省自考成绩复核申请表》,经考区确认盖章后上传系统,等待复核结果。
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平台复核结果并前往考区领取成绩复核告知单。
请注意:考生未按规定方式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不予受理。

河南as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有关工作通知

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考生毕业申请
(一)受理时间:2021年5月24日9:00—5月26日18:00。
(二)受理方式:考生本人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
(三)考生须填写及上传的材料:
1.考生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申请毕业界面须填写本次申请毕业专业及联系电话;
2.上传签署有单位意见及盖有单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正、反面)、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在申请毕业时出现“前置学历有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问题的考生,需对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向毕业所属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现场提交相关证明(前置学历),填写《前置学历复核审查表》。
(四)毕业考生未通过毕业审核,出现驳回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核单位申请复核。
二、考生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申请毕业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3.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4.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5.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持有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三、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查项目及要求
1.审查考生考籍库内基本信息是否与上传材料内信息一致,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15位者不予办理毕业)、民族等。
(1)如出现基本信息有误的,应驳回,本次不再受理毕业。考生更正在籍基本信息后,下一次重新申请毕业。
(2)因个人违法行为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如非法取得多个户口被公安部门注销的),不予受理毕业申请,个人承担后果。
2.审查考生课程成绩、学分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3.审查上传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图片是否清晰,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对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应驳回,并取消其毕业资格。
4.出现驳回情况,应写清楚驳回原因,并及时逐一告知考生。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审核单位要做到考生当天提交的申请,当天审核完毕。
5.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前置学历考生申请材料上报省招办审核,前置学历考生因需教育部相关部门进一步人工复核通过后才予以毕业生电子注册,所以网上注册时间、办证时间相对滞后,应向考生提前说明。
四、主考院校审核
主考院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本次毕业生数据库,逐一审核该次申请毕业考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是否达到本院校毕业要求,并于6月10日前反馈审核表(可以邮寄,邮寄时注明省招办信息处收)。
五、办证工作安排和要求
1.办理毕业生手续工作实行省招办、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集中办公,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管理,时间安排在6月28日—7月4日。各招生考试机构要按规定日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送审毕业材料。集中办公地点为河南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
2.所有参与办理毕业手续工作的同志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工作,相互配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防各种材料、数据的丢失与污损,严防涂改、伪造数据与材料等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3.注意留存各种数据和材料,审核人员要签名负责,经办人保存原始资料备查,特别要注意数据的安全性,及时做好备份。
4.参加办理毕业生手续工作的同志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带家属及无关人员到工作场地。
5.各主考学校于2021年7月10日前完成验印工作并将毕业生材料送交省招办自考处403房间。
6.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到我办自考处领取毕业证书时间为7月26日—30日。
7.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向省招办财务室上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费用,未上缴者将从自学考试报考费中扣缴。
六、领取毕业证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各自工作安排,自行确定发放毕业证时间。考生在领取毕业证时,根据省教委物价局财政厅下发《关于规范我省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豫教财字[1998]102号豫价费字[1998]283号豫财预外字[1998]45号),缴纳20元毕业审定费。
七、注册信息更正及前置学历复查
在受理考生毕业申请期间,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及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可受理往年自学考试毕业生注册信息更正申请及前置学历复核,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受理和初步审查考生提交的毕业生注册信息更正材料,于6月11日前将初审材料报送至省招办自考处40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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