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0 12:08:11 | 七七网
根据工作安排,我区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将于12月6日开始,申请统一在线上办理。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请、确认时间
申请时间:12月6日12时至10日16时,逾期不再补报,可下次进行申报;
确认时间:12月7日至10日(具体以申报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时间为准)。
二、申请流程
1.考生进入新疆招生网(www.xjzk.gov.cn),点击登录“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若考生已完成本系统注册,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完成“申请免考”;若考生未进行本系统注册,需先点击“考生注册”完成系统注册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申请免考”。
2.考生登录系统后,需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完成后需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一式二份)。系统上传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毕业学校毕业生学籍登记表、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照片。
3.按照考生所申请地(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纸介制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需将免考申请表、考生身份证、毕业证、认证报告、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带到现场进行确认,确认后原件退还考生。
4.地(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提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成绩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归档并发布,考生可在“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
三、申请要求
1.课程免考具体要求请详见《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试行)》(附件)
2.通过学历证书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2001年(含2001年)以前的毕业证书需要上传学历认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申请);2002年(含2002年)以后取得的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上的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等)和本人现在身份信息不符的,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是由于毕业院校工作失误造成的,须上传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申请时,还需要上传由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包括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考试成绩的学籍登记表原件照片。
3.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需要考生提交原件照片。
4.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合格证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需要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证件上方清晰标明取得成绩单或合格证的省份。
5.考生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上传照片要清晰,真实,否则将无法确认免考课程。对有异议的证件考生需将原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进行复核。对伪造证件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6.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人完成本考区免考课程网上审核工作,防止错审、漏审等情况发生。
附件:新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区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国民教育系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的,均可按照本实施细则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专科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的公共基础课、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可免考本科和专科的公共基础课、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三、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专科毕业生再次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代码相同、学分相同的所有课程。
1.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775号)文件精神,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2.依据海南省考试局《普通高考等部分考试费减免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本次考试可申请减免考试费。
(1)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考生、相对稳定脱贫户家庭考生;
(2)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考生;
(3)孤儿、孤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5)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考生;
(6)经县级及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7)经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考生。
符合上述减免考试费的考生,在报考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后,不需要进行“网上支付费用”,应在报考截止时间(3月10日17:30)前向报名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减免考试费申请表》(附件1),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须对减免考试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减免考试费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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