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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新疆自治区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发布时间:2023-05-08 16:37:52 | 七七网

2023年4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应考者按开考专业及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课程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者,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附署专业主考学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可到专业主考学校的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办理学士学位申请。

  一、报考条件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者,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限制性报考条件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二、时间安排

  网上公布2022年10月考试成绩时间:2022年11月28日中午12:00开始。

  申请核查成绩时间:2022年11月28日中午12:00开始至29日中午12:00结束,12月2日中午12:00公布查分结果。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中午12:00开始至12日17:00结束。

  三、报考办法

  考生报考(含首次报考的新生)均采用网上报考方式,考生须用电脑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行报名报考。考生需根据开考专业的要求,选择个人报考或集体报考。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合作开考专业”的考生须由个人直接网上报考。

  2.报考“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委托部门注册,由委托部门组织集体报考。

  3.因天铁集团已剥离教育职能,经研究决定撤销天铁自考考区,原属天铁考区的考生可使用原准考证号在天津市内河东考区继续参加考试。

  4.所有考生必须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以便考试期间出现紧急情况可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若考生未填报准确信息,所致后果将由考生个人负责。

  ①首次报考新生须由本人在“考生服务平台”—“新生注册”中填报考生本人准确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获取新生准考证号。

  ②已报考考生须重新核对“考生服务平台”—“个人档案”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若信息有误请通过“改证申请”及时修改。

新疆自治区2021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报考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12:00—2月5日18:00

  报名报考使用线上模式进行,考生须登陆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或新疆自考在线网(http://www.xjzkzx.com)进行考生注册、报名报考、网上支付等操作。特别提醒:由于《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系统》已更新升级,本次报名报考要求所有考生(含新、老考生)首先须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完成并通过审核后方可登陆系统进行报考交费;报名报考系统必须使用电脑进行操作,建议使用QQ、360、搜狗浏览器(极速模式)。具体报名流程请查阅报名系统中的《考生报名报考指南》。

  (二)准考证打印

  新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报名报考成功后,在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和座位通知单”。

  (三)特殊专业报考

  报考“护理学”、“公安管理”、“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按要求将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警官证、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上传至《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系统》,待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考。另:报考“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须上传新疆司法警官学校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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