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30 11:45:47 | 七七网
今天七七网的小编带同学们来看看郑州自考大学专业,跟随我们小编来一起来看看吧,以下正文阅读:
郑州自考大学拥有众多的专业可供选择,专业包括基础教育、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历史学、文学、教育学、哲学、经济学、理论经济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理学、地球科学、化学、生物科学、物理学、心理学、管理学、工商管理等多个学科方向。
在郑州自考大学,可以选择不同的专业,每个专业均有一定的要求,大家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郑州自考大学的各个专业。
基础教育是指在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要学习各类基础知识和技能,以及培养其良好的学习态度和习惯。自考大学的基础教育专业以教育学科为基础,以教育学和教育技术为主,融入艺术、体育、心理学、生物学、数学、物理学、语言学、政治学、社会学、地理学等多学科的内容,全面而系统地学习和实践基础教育的理论和技能,为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体育教育专业着重培养具有教育学、体育学及体育运动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体育教育专门人才。专业设置了体育教育、体育学、体育运动技术、体育管理等多个方向,并建立了严格的课程体系,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理论和实际能力,从事体育教育、体育管理、体育运动技术等方面的工作。
汉语言文学专业着重培养具备文学理论知识、汉语言文学研究能力和艺术审美能力的汉语言文学专门人才,具有较强的汉语言文学理论知识,熟悉汉语言文学研究手段,能够从事文学理论研究、文学史研究、文学评论、文学创作、文学教学等方面的工作。
政治学专业着重培养具有政治学理论知识和政治学实践能力的政治学专门人才。专业设置了中国政治学、外国政治学、政治理论学、政治经济学、政治社会学、政治心理学等多个方向,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政治理论知识,熟悉政治社会学、政治经济学、政治策略学等研究手段,能够从事政治研究、政治评论、政治教学等方面的工作。
法学专业着重培养具有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实践能力的法学专门人才。专业设置了法学基础、法律文献学、法律史学、比较法学、诉讼法、民商法、刑法学、经济法学等多个方向,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法学理论知识,熟悉法学研究手段,能够从事法学研究、法律评论、法律实践等方面的工作。
郑州自考大学专业丰富多样,无论是基础教育、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历史学、文学、教育学、哲学、经济学、理论经济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理学、地球科学、化学、生物科学、物理学、心理学、管理学、工商管理等,都可以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学生有机会获得一流的教育。郑州自考大学为每一位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只要努力学习,就能收获成功,实现自己的梦想。七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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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确把握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的关系
1.认真学习基本通论
有的同学存在一种误解,认为婚姻法非常容易学,只要知道一些主要规则就行了,不愿意下功夫去钻研理论问题。这种错误的认识和态度导致轻视这门课程,往往造成考试的失败,一定要引以为戒。和其他学科一样,婚姻法学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它们是全部规则的基础。不认真研究这些基本理论,就不能通晓这门课程的内容,也不能深入了解具体规则的根据和含义。同时要看到,婚姻法的普及程度比较高,作为一种高等教育学历考试,自考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必然有严格的要求,如果用“普法”的水平来应试,自然是远远不够的。
婚姻法学的基本理论大体上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集中在教材的第1章和第2章。第1章讲历史唯物主义的婚姻家庭观,主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作指导,对婚姻家庭和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作了深入剖析,论证了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第2章以第1章为基础,对自国家形成以来婚姻家庭制度的法律形式进行了系统阐释,重点研究了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及婚姻法的发展道路。这些无疑是深入学习我国现行婚姻法的基础和前提。第二部分分散在其他各章,主要是探讨现行婚姻家庭法律规范的理论依据,解决不但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的问题。例如,我国婚龄立法的根据是什么,为什么要禁止近亲结婚,实行结婚登记制度的必要性,各种亲属关系的基本特点,为什么要实行离婚自由及防止轻率离婚,等等。只有明确了这些理论根据,才能认识各种规则的本质,自觉地正确贯彻执行。另外,在阐述基本理论时,往往来用比较的方法,对古代的和外国的有关法律加以考察,包括中国古代的婚姻家庭法律,罗马法中的婚姻家庭规范,当代外国(主要是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等。掌握这些知识虽然具有一定难度,但是绝对不要认为可有可无,轻易回避、放弃。
2.深入理解路本原则
教材的第3章论述了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即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原则,计划生育原则。它们反映了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指导思想,表现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特征,不但是制定各项具体规则的依据,而且指导着婚姻家庭生活和有关司法工作。因此,对这些原则必须从正反两个方面认真学习,深入理解。从正面的角度上,要掌握各项原则的依据、内容、特点和意义;从反面的角度上,要明确贯彻各项基本原则必须禁止的违法或者犯罪行为,包括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借婚姻索取财物,重婚,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等。要注意这些行为的概念、特征、危害以及法律后果,切实拿捏各种政策、法律界限。
3.全面掌握具体规则
如果说理论是基础,原则是支柱,那末,规则就是各部分的零部件。婚姻法是实体法、部门法,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婚姻法学是一门应用法学。因此,从我国法制建设和婚姻家庭关系的实际出发,认真学好各种具体的法律制度,包括亲属制度、结婚制度、家庭制度、离婚制度、收养制度、涉外与涉港澳台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或补充规定、法律责任制度等等,都是至为重要的。不管是从课程内容的比重还是从考试的要求看,都必须花费较大的精力,下一番苦功夫。尤其要注意不能局限于法律条文本身,而应密切联系实际,吃透各规则的精神,运用它们去分析、解决纷繁复杂的婚姻家庭问题。
二、正确理解婚姻法与民法、诉讼法的关系
1.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
和其他的民事法律关系一样,婚姻家庭领域里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也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因此,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婚姻法是民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其他民事法律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
首先,作为民法基本法的《民法通则》,一方面确认了一系列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原则,同时也应注意,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和普通财产与人身法律关系存在着许多明显的区别。比如,婚姻法所调整的是特定的亲属身份关系以及由亲属人身关系派生的财产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公民结婚的民事权利能力受法律的特别限制,特定亲属之间的身份权不同于民法中一般的人身权,亲属之间的财产关系(指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不同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不适用等价有偿原则等等。正是这些区别,决定了婚姻法在立法上和法学研究上相对独立的地位。学习婚姻法,要从它的特点出发,全面掌握它的专门体系和基本内容。
2.婚姻法与诉讼法的关系
婚姻法是实体法,它的实现离不开程序法的保障。作为民事法律,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尤为密切。人民法院审理各种婚姻家庭案件,如关于婚姻效力的案件,抚养、扶养和赡养案件,收养案件,离婚案件,家庭成员共有财产分割案件等等,均应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同时,处理《刑法》第257条至26l条规定的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的刑事案件,在程序上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或者对有关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诉讼。总之,学习婚姻法,应对程序法有所了解。
三、正确处理大纲、教材和其他资料的关系
1.精心研究考试大纲
由全国自考指导委员会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写、公布的《婚姻法学》法律专业的自考大纲,是编写教材和考试命题的根据。它确定了学习目的、要求,界定了考试命题的范围,罗列了各章节的重点、难点、疑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公布了题型及范例,对于每一位考生来说,无疑是必须认真加以研究的。但是,它仅仅是考试的“大纲”,所列内容相当概括,可以指导学习,却不能代替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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