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8 02:51:36 | 七七网
新生是可以转专业的。
转专业的学生类别:
1、学业优秀学生。第一学年修读结束、即将进入第二学年修读,第一学年所修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无补考,且必修课学分绩排名在本年级所修专业前10%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国防生、中外合作项目、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中职升本、预科生等特类招生的学生)。
2、学科专长学生。确有拟转入某专业的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3、其他本科学生。经学校认可,因个人爱好或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或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的),经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业优秀学生转专业时,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转专业原则:
1、理科生源工科专业学生可以转入学校当年招生的相应的工科或文科专业;
2、理科生源理科专业学生可以转入学校当年招生的相应的理科或文科专业;
3、理科生源文科专业学生可以转入学校当年招生的相应文科专业;
4、文科生源学生可以转入学校当年招生的相应的文科专业;
5、按艺术类招生的学生可以转入学校当年按艺术类招生的相关专业;
学业优秀学生转专业程序:
1、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三天由学校教务处公布第一学年修读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绩在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名单和学分绩(有缓考课程的学生不纳入转专业的范围)。
2、第一周周一至周二,学生填写转专业意向表一式三份。周三至周日,各学院组织申请转入学生面试。学院网上公布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学院为每位参加面试的学生给出“同意接收或不同意接收”的结果,并上网公示。拟转专业学生根据面试结果在网上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交所在学院。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初审后将申请表统一交教务处。
3、第二周,教务处确定各学院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公示三天。学生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提出申诉,教学督导委员会秘书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4、第三周,有关学院应做好学生转出和接收工作,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教务处为转专业学生开放选课权限,学生完成选课并进入新专业学习。
其他类别学生申请转专业程序:
每学期第18-19周,由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申请转专业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提出意见,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后,学生在下学期的前二周内办理转专业手续。
学籍管理: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要提前对自己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一旦办理完转专业手续并经过新专业选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如果因为跨学科转专业等原因导致学习困难而最终不能毕业,责任自负。
2、学生转入专业所属学院应做好学生的课程衔接和学习指导工作,帮助转专业学生制定选课计划,以使学生尽快适应转入专业的学习进程。
3、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年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成绩及学分符合转入年级专业培养方案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认定后,计入转入年级专业对应课程成绩及学分。对学时学分低于转入年级专业要求的课程必须重新选课修读。对尚未修读,但转入年级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必须补修。
4、转专业的学生累计在校实际学习年限(含转专业前的学习时间)不能超过6学年。
参考资料来源:
信息与通信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学工作实施细则
新生可以转专业的。
对于已进校注册的新生,为了鼓励求知,满足对理想专业的需求,学校允许高达30%的转专业比例。
1:转专业条件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a.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加权学分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的学生,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b.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加权学分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可申请转入本院其他专业学习,其中公安类和艺术类专业学生仅限在本专业类别内转专业。
c.凡当年招生规模编制为三个班以上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编制为一个班专业学习的,经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同意,不受第1、2项有关成绩排名比例的限制。
2:学生申请转专业,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一年级本科生。
b.思想品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c.须参加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期末考核,且无不及格课程。
3: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a.专升本学生。
b.正在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c.各类定向生、委培生。
3:转专业工作程序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在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进行。
a.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学生申请转专业应当提交《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和第一学期成绩单。 七七网
b.各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提出同意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c.教务处分专业编制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
对公示的申请转专业学生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教务处会同被异议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取消当事人转专业资格;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教务处在公示期满后发布公告,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d.转专业的学生由教务处商转入学院统一办理学籍变更等转专业手续。学生本人应在第十一周前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逾期视为放弃。
参考资料来源: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官网-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