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7 01:57:34 | 七七网
2023年4月上海自考报名已经开始,本文将介绍自考报名的全流程及其要求,以及报名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a) 查看自考报名公告。在上海自考报名开始前,考生需要先查看自考报名公告,了解报名要求,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报考科目等信息。
b) 进行身份认证。自考报名前,需要考生先进行身份认证,以便后续缴费及报名等操作。
c) 填写报名表。考生按照自考报名表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必要材料。
d) 缴纳报考费。报名成功后,考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用。
e) 等待准考证发放。上海自考报名后,考生收到准考证信息,就可以准备考试了。
a) 身份要求。上海自考报名要求考生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护照、军官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身份证和士兵证等。
b) 学历要求。上海自考报名要求考生有高中以上文凭,或者具有类似学历的资格。
c) 英语要求。上海自考报名要求考生掌握英语的基本技能,能够阅读英语课本及做英语考试。
a) 填写报名表时,需要考生按照要求填写准确的信息,以免影响报名及考试。
b) 务必按时缴纳报考费,以免耽误报考,若因报名费未缴纳而无法报名,不予补办。
c) 报名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便身份核验,若未持证准考,不予入场。
d) 准考证一经发出,考生不得更改报考科目,考试时间等信息。
结论:以上是有关2023年4月上海自考报名的全流程及其要求,以及报名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查看自考报名公告,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时缴费,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免影响报名及考试。总之,上海自考报名是一个全流程,要求考生严格遵守报名规定,才能顺利报考。
以上就是七七网分享关于2023年4月上海自考报名时间 上海自考下半年报名的全部内容,其他关于自考专业相关的问题可以留言或者联系小编哦,仅供参考交流哦!!七七网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7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考毕业审定工作将于5月9日开始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5月9日9时-18日17时,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办理毕业申请,并将相关材料交至本人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5月9日-31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初审工作。
(三)6月1日-8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档案送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四)6月12日至7月15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复审工作。
(五)8月31日前,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毕业生复审合格数据上报国家进行最终审查,合格后发放《毕业证》和《毕业生登记表》。
二、材料准备及有关要求
(一)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考专业计划、转考、免考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的初审工作。初审要严格把关,认真执行自治区规定的数字签名认证程序,做到审定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凡不签字、不盖章的考生《毕业审核表》不予复审,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处理。
(二)考生应到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毕业申请(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合格的考生除外)。凡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合格的考生,应在试卷所在地申请毕业,并由初审盟市提供试卷,否则不予办理手续。如果2006年10月以前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盟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则应选择其中一个盟市作为毕业申请地,考生在其他盟市保存的试卷必须由保存方密封后通过机要方式寄送给考生申请毕业的初审方(密封袋内须附有试卷交接单),不允许考生自带。
(三)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应核对个人信息,如果发现有误,参照《关于2017年上半年自考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7] 号)有关信息修改的规定执行。凡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应提供“户籍证明”或“内蒙古自治区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原件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盟市再以照拍的形式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将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档案袋。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四)停考专业的在籍考生,如转入同类别、同学历层次的其它专业后继续参加考试且全部合格,申请毕业时应选择合格门数较多课程所属的专业作为毕业专业。
(五)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应向申请地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交如下材料:
1.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生提供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并打印出的专科学历证明(从申请毕业之日起的有效时间至少为6个月);2002年(含2002年)以前毕业的专科生,若在学信网查询不到专科毕业证相关信息,应到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nmbys.com/jy/xlrz/248.jhtml,咨询电话:0471-6204159),将认证报告复印件(要求图文清晰)装入档案袋,否则不予办理初审手续。
2.持有军校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应在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持有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考生,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上述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应将认证报告复印件装入档案袋内,否则不予办理初审手续。
(六)有免考课程的考生申请毕业,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需登录毕业审定系统审核该考生的免考课程是否已通过审核,凡未审核通过,不予办理初审手续。
(七)对有转考课程的毕业申请,各盟市要认真核对是否与自治区毕业审定系统中显示的转考成绩一致,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考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办理初审手续。
(八)考生通过所有规定课程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初审该科目时以自治区平台上公布的成绩为准,没有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成绩的考生档案不能上报参加复审。凡持有2011年以前发放的实践环节考核纸质合格证的考生须到主考办理成绩上传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的手续。
(九)凡持有内蒙古农业大学颁发的《畜牧兽医专业证书》的考生,须按照相关要求申请专科毕业,不能直接申请本科毕业。
(十)凡发现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名单将在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予以告知,同时三年内不允许参加考试和申请毕业,并被记入教育考试诚信承诺档案中。
(十一)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应对考生《毕业审核表》中的考试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具体包括:考生所考课程是否符合所申请毕业专业的课程;考生是否完成了专业计划要求的所有课程;考生自行输入的考试课程成绩是否准确;考生转考课程是否与自治区数据库相一致;考生免考课程是否通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验批准并填写准确;考生是否完成了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
(十二)各盟市应按照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要求的样式打印《毕业审定初审通过花名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章。
(十三)复审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进行,工作人员通过数字签名认证后完成审核,应在盟市提供的《毕业审定初审通过花名册》及《毕业审核表》上签字。复审合格数据上报国家进行最终审查,合格后打印《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章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