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保研需要什么条件
行政保研对成绩要求没有正常保研那么高,但是至少也得在专业排名40%以内,不挂科(每个学校有所差距),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工作,院级及以上重要学生组织主席,副书记以上,在获得院内推荐后参加学校考核,考核录取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就可以获得保研资格,在推免系统正常填写就行。
目前全国高校辅导员编制都是缺的,人员也不足,达不到教育部要求的师生比,学校就会通过保研的形式招募一批综合素质比较强的本科生通过保研本校研究生的形式来补充行政队伍,但是这并不占行政编制,该干的活和在编的辅导员差别不大,每个月会有工资,大概3000+,各个学校可能不一样。行政保研是四年,比正常的学生晚一年毕业,除了正常完成课业和毕业内容外,还得参与行政工作,对于表现优异,其毕业那年学校有行政招聘计划的,是很有优势进入高校进行行政工作的。
七七网
西工大保研需要什么条件?
达到下列基本条件,可获得2016年
西北工业大学保研的推荐保研:
(1)学分积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2)学分积专业排名10%~50%之间的学生进行学分积与附加分综合测评的专业综合排名,专业综合排名中学习成绩权重应占85%以上,其学分积按正常考试成绩计算,补考成绩不能列入排名计算;
(3)教育实验学院推荐比例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4)国际化班推荐按照学校有关政策执行,且
英语成绩通过国家六级;
(5)卓越工程师班、保密学院本科生班推荐比例与普通班相同。
(6)对于参加学校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学生的免试研究生推荐,专业综合排名前45%且在与学科建设或一提三优关联的竞赛项目上获奖的学生将优先推荐,学科竞赛和获奖等级由教务处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进行认定;
(7)支教团按专业综合排名前50%进行申报,由校团委根据国家支教团名额和有关规定进行遴选;
(8)特殊才能破格推荐生(指在学科竞赛、社会活动、体育或文艺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本科生)原则上按专业综合排名前50%进行申报,由相应管理部门(教务处、学院、团委、体育部等)审核同意后上报研究生院,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答辩遴选;
(9)特殊情况经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
但有下列情况不能享受推荐免试生资格
(1)受过纪律处分者;
(2)不符合《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者;
(3)仍有不及格课程(包括缓考课程)者;确因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在大四第一学期有缓考课程者除外,但需经学校审核批准;
(4)国家英语四级等级考试没有通过者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继续招收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具体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二)985、211院校或国内重点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三)前三学年的总评成绩在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
(四)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参加其它语种考试的必须取得相应语种同等水平的合格证书);
(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1.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2.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六)申请攻读法律硕士(
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学科代码为【0301】)。
(七)申请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非法律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接受申请: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
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
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我校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以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推免生的名额占我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0%。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者可于2014年9月27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华东政法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二)本人自荐书1份及专家推荐书2份;
(三)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四)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也可以在复试时提交);
(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其它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六)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七)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三、申请及接收办法
(一)凡申请我校的推免生,必须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缺一不可。
(二)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三)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能力测试。
(四)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东方法学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初步录取通知。
(六)我校将于2015年5月上旬对初步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经全国招生工作联合检查通过后,6月初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七)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