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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传电子版照片的标准和要求

发布时间:2023-04-22 17:46:08 | 七七网

2021年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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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实际情况,决定从2021年下半年起调整我省自学考试现开考专业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类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专业类型

  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我省开考专业全部调整为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中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以下简称《专业清单》)内专业,开考专业名称和代码按《专业清单》调整。2021年下半年未毕业的考生和新生统一按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报名报考,所有未毕业的考生按照新专业名称和代码办理毕业。

  我省现开考专业的专业类型调整为专科和专升本两类,专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科”,本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专升本”。

  我省现开考专业与《专业清单》内专业的对照关系详见“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

  二、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调整待定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设置本次暂不调整,待教育部新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印发后,我省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传电子版照片的标准和要求

  1.上传图像应使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禁止对图像进行镜像、旋转、P图等变换操作。

  2.人物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眼镜,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3.背景颜色均匀,须为浅蓝色。

  4.电子照片格式: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在20KB至40KB之间,格式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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